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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在線:《紐約時報》為何“高捧”郭敬明作者:劉海明(blog) 4日,美國《紐約時報》以《China’s Pop Fiction》(中國流行小說家)為題報道了郭敬明(聽歌 blog),該報道評價他為“中國最成功的作家”(The most successful writer in China today)是24歲的青春偶像作家郭敬明。對於如此高的評價,很多讀者意見不一。(《重慶晚報》5月5日報道) 郭敬明不小心成了“中國最成功的作家”,並且這個“榮譽稱號”是《紐約時報》“冊封”的,在一個言必稱美國的時代,其反響可想而知。對這則報道的反應,一方面是郭敬明的沾沾自喜,一方面是中國內地輿論普遍覺得“高捧”了郭敬明,形成鮮明的對比。 《紐約時報》是否真的“高捧”了郭敬明?為弄清這個疑問,筆者登陸《紐約時報》網站,粗略瀏覽了那篇刊登在5月4日該報第27版上的原文報道,不覺啞然失笑:一份以客觀報道著稱的報紙,怎麼可能這麼幼稚。別看該報道第一句的說法很不客觀(“中國最成功的作家”),通覽全文,顯然不是這麼回事。“奇裝異服,表現得極度自戀”,最喜歡“半裸出浴、身穿名牌內衣和T恤的私密照”、曾陷入“剽竊”丑聞、“被中國最大的網絡社區––天涯論壇評選為中國網友3年來最討厭的男性名人”、“根本就不會去理會”別人的批評、“十分不屑”於90後作家的競爭、陶東風(blog)等知名學者批評郭敬明缺乏社會責任感 《紐約時報》素描的郭敬明,能說不客觀嗎?如果客觀,這樣一位作家可能是中國最成功的作家嗎?如果這樣的作家就是中國最成功的作家,則中國文學和中國的作家纔是最可悲的。 以超然的客觀姿態明褒實貶,是《紐約時報》擅長的新聞報道手法。就對郭敬明的“褒獎”而論,盡管上面列舉的例子基本是客觀的,但這篇報道的不客觀之處,也頗明顯。比如,以140萬美元的年收入,說是最成功的作家(商業指向),這未必符合事實。再者,《紐約時報》的意識形態偏向非常嚴重:按照筆者的理解,文章(聽歌 blog)之所以稱郭敬明在中國當代作家中“最成功”,無非是中國政府迫害最有纔華的80前作家們,留下了“真空”地帶,剛好給80後的郭敬明們留下了可乘之機(While the Chinese government frequently jails dissident writers or forces them into exile, it mostly ignores the antics of Guo and the other post-’80s writers.)。這個說法如果站得住腳,那麼,現在活躍在文壇上的那些80前的作家們,顯然是二流的甚至是三流的了。我想問的是,中國比郭敬明更有纔華、資格更老的作家們,真的受到政府的迫害了嗎? 到此為止,我們終於明白《紐約時報》何以高度稱贊一個口碑並不真好、缺點並非太少的年輕作家是“中國最成功的作家”了。其“春秋筆法”,以超然的姿態在貶低中國的作家和中國政府的形像。如此報道,以“客觀”的事實“訴說”中國作家的“悲慘”狀況,以“山中無老虎,猴子稱霸王”來“高捧”郭敬明。 如此贊揚,郭敬明先生沾沾自喜情有可原,我們這些旁觀者要讀出《紐約時報》的真實意圖纔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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