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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羊網:粉絲們可以明白偶像的局限性了

2008-5-4 金羊網-新快報

作者:柏文學

“誰用誰閃亮”這句幾乎家喻戶曉的產品廣告近來卻被少數消費者所質疑:仁和“閃亮”牌亮瞳舒緩明目液在批文被注銷後仍然生產銷售涉嫌造假,周傑倫(金羊網:粉絲們可以明白偶像的局限性了 聽歌)的電視廣告也被指為“假藥”代言。針對這一事件,記者今天從有關部門獲悉,“閃亮”牌亮瞳舒緩明目液實為保健品,

此前曾經有關部門批準生產銷售,而周傑倫代言的產品是“閃亮”品牌繫列的另一產品,是經國家批準的國藥準字產品,並非假藥。(4月30日《法制日報》)

其實即使周傑倫的電視廣告真的為“假藥”代言了,隻要周傑倫並不知道“假藥”的真實內幕從而屬於明知故犯,也就沒有什麼道德缺失與品質瑕疵。隻要法律沒有要求代言人必須委托專業機構弄清楚所代言產品是否假冒偽劣,那麼周傑倫即使為“假藥”代言也還算不上違背法律。假藥造成的後果應當由假藥的審批者和制造者以及銷售者負責,不宜讓代言人負責;至於粉絲們受了自己崇拜的偶像影響或者召喚而購買了偶像所代言的假藥,依然不宜讓偶像負責。當然,粉絲們完全可以由此認識到偶像的局限性,明星們並沒有特別的識別假冒偽劣產品的能力,或者說在識別假冒偽劣產品的能力上以及引導時尚潮流方面,明星們並不一定是“明星”。

其實即使周傑倫的電視廣告所代言的並非假藥,也不表明該藥由於周傑倫的代言而更加真實可信,更加品質優良,明星的代言絲毫沒有改變產品的任何品質,僅僅是因為明星的代言使得“誰用誰閃亮”這句廣告語容易家喻戶曉,從而提高產品的知名度,更因為偶像的召喚式代言,使得粉絲們忘情寄意愛屋及烏爭相購買,以使用偶像代言的產品為樂為趣為榮。所以聰明的資本從不吝嗇在明星代言上下血本賭注,有個福建泉州的網友提醒“大家去看一看仁和的廣告投入與科技創新投入的比率,相差近百分之五十,可以想像它的產品有多好,錢都砸到明星頭上了!”雖然這未必經過周密調查,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道理是簡單而淺顯的。

其實粉絲們在夜深人眠的時候就能冷靜地思考,偶像也是和自己一樣的普通的人,和自己有一樣的局限性,隻是在某些方面是能手高手,除此以外也就一般般了,甚至有些方面還是遠不如自己呢。明星之所以被稱為明星,也就是在其所擅長的表演場唱出了自己的心聲,演出了自己的向往,引起了自己的共鳴,充其量即如此也。明白了這一點,粉絲們大可不必向偶像瘋狂投注太多的青春熱情而影響了自己人生理想的獨立追求,大可不必對偶像所代言的產品報以太多的無謂的信任,而喪失自己的主見與獨立判斷並萌生理智或不夠理智的購買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