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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結號》劇本繫原創 抄襲侵權案判華誼勝(圖)

2008-4-3 新浪娛樂

《集結號》劇本繫原創 抄襲侵權案判華誼勝(圖)

《集結號》裁定書

《集結號》劇本繫原創 抄襲侵權案判華誼勝(圖)

《集結號》裁定書

新浪娛樂訊 在2007年賀歲電影《集結號(《集結號》劇本繫原創 抄襲侵權案判華誼勝(圖))》取得票房奇跡後,2008年年初山東淄博作者張聞宇提出《集結號》抄襲了他的原創紀實性文學作品《老八路的神秘檔案》。並以“電影《集結號》侵犯著作權並要求公開賠禮道歉”為由,向山東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將電影《集結號》的制片人王中磊、導演馮小剛、編劇劉恆推上了被告席。

張聞宇稱,《老八路的神秘檔案》和電影《集結號》的主人公命運和所經歷的年代都非常相似,電影《集結號》對於《老八路的神秘檔案》最大的抄襲在於構思。

影片出品方華誼兄弟的代表律師孫先生則表示:“發生在戰爭年代的事情,有相似遭遇的情景非常多,而因此就狀告抄襲太牽強。”而且,《集結號》是經過合法授權,由小說《官司》改編而成具有獨創性的作品,原告文章的內容、人物、時代背景、結果和表現形式和《集結號》沒有相同之處。孫律師同時還出示了7份證據,有華誼兄弟與《官司》作者楊金遠簽訂的“版權使用合同書”,與編劇簽訂的“委托創作合同書”等等,但原告張聞宇卻無法提供相關的侵權證據。經過雙方辯論和取證,2008年3月25日,原告張聞宇向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撤訴申請,法院判定制片人王中磊、導演馮小剛及編劇劉恆先生勝訴。《集結號》的原創性質得到法律保證。

華誼兄弟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總裁王中磊先生就此表示:“《集結號》這部電影中表現的故事有一定代表性,很多人也有類似作品的不同形式的發表,所以纔會出現這一侵權案件。法院最終宣布我們勝訴,不僅維護了《集結號》的原創性,而且對於華誼維護原創作者的合法權益有很大積極意義,這也體現出全民開始重視知識產權,對此我感到很欣慰。另外在此,我也對於這一案件對馮小剛導演和劉恆先生造成的影響表示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