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冉(blog)《為愛結婚》
改編自張欣同名小說的電視連續劇《為愛結婚》正在CCTV-8播出,除了對故事離奇情節的爭論,劇中女主角陸彌的金錢觀也遭到了質疑。飾演陸彌的李小冉坦言,拍戲時對陸彌為掙錢不顧道義當狗仔隊揭人隱私的這段情節感覺壓力最大,這也超出了她的道德底線。而另一方面,身為演員李小冉也覺得能詮釋這樣一個內心復雜的人物,是一次歷練。
從《像霧像雨又像風》中的賣花姑娘安琪,到《別了,溫哥華》中可愛、可親的北京留學生楊夕,氣質獨特而清新的李小冉給觀眾留下了很好的印像。這次,李小冉稱陸彌對她來說非常重要,拍這部戲的時候感覺特別過癮,因為它把那些生活中看到的,聽過的愛恨情仇統統傾瀉出來了,令人特別感動。
劇中的陸彌徘徊在李亞鵬(blog)和廖凡之間,愛恨情責雖令她矛盾兩難,但最終還是選擇“為愛結婚”。李小冉坦言,這句話也是自己的人生信條。“如果我結婚,一定要找到一個自己特別愛的人,雖然這挺難的。”李小冉說著說著開出了她的結婚“小”條件,“比如得有共同的愛好,我喜歡打遊戲機,我就希望能兩個人一起玩得臉紅脖子粗,多過癮;我喜歡看碟,那倆人看的時候得有共同的感受,不能我感動得一塌糊塗,對方還無動於衷,如果那樣,我會覺得很惱火。” 本報記者金力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