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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反批評”--點評《福星高照》

2004-2-4 金羊網-羊城晚報

林如敏

據報道,觀眾對正在電視臺播出的神話連續劇《福星高照豬八戒》意見褒貶不一,報端上出現了一些認為該劇不好看的說法。該劇制片人近日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這是他們耗時4年的心血之作,一定要和散布“惡意批評”的人法庭上相見。該制片人說,他已經有兩部電視劇是因為一些“惡意”的批評而被有關部門喊停,其中《呂布與貂蟬》還被廣電總局勒令“回爐”重新剪接,讓他們遭受了很大的損失。

這一面對批評的“勇氣”著實令人喫驚。有則改之,無則加勉,這是通常人們所認可的面對批評的積極態度。一部影視作品,不可能迎合所有的觀眾,有人認為好看,有人認為不好看,這很正常。聽不得一點“不好看”的聲音,欲令天下人眾口一詞,這怕是有點異想天開吧?

制片人認為,這是他們“耗時4年的心血之作”,但一部作品的優劣,顯然並不以耗時多寡作為衡量的標尺,即使“耗時”40年,拍出的也未必就是經典;說之前因為一些不負責任的“惡意批評”,導致《呂布與貂蟬》被廣電總局勒令“回爐”重新剪接,但我們應該相信,廣電部門裁定一部電視劇是否要“回爐”,有一定的標準,如果是因為某些人的“惡意批評”,廣電部門就扼殺一部電視劇,那豈不是說,廣電部門缺乏起碼的判斷力,一個“惡意的批評”就能促使廣電部門做出一個重大決定?

“不準說該劇不好”–––制片人對批評的抗拒還沒有到如此明目張膽的地步,於是他聲稱所要“法庭相見”的是“惡意的批評”。但什麼是批評,什麼是惡意的批評?像香港媒體用指稱妓女的語言來形容女子十二樂坊,因為已有人身攻擊之嫌,所以是惡意的批評;而對一部電視劇好看不好看的爭論,藝術上的探討,卻遠遠談不上什麼惡意。況且即便是經典,尚有種種瑕疵,更何況是一部戲說式的電視劇呢?

隨著法制的日益完善,近年來各種各樣的侵權官司屢見不鮮。這一方面說明法制進步,公眾法律意識增強;但它同時也給一些人以可乘之機,動不動就祭起“侵權”的大旗,達到炒作或者威嚇的目的。用“法庭上相見”來威嚇批評的聲音,這種對批評近乎歇斯底裡的抗拒,並非自信的表現,相反,它暴露的是內心的虛弱。我們從中讀出的,不是“惡意的批評”,而是“惡意的反批評”。